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Dlk*** | 2024-08-11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(nèi)或路口內(nèi)的 | 5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