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FQT*** | 2024-10-21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川FQT*** | 2024-11-23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9-08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12-11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7-27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12-08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11-14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9-14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12-13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9-02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9-26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9-11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12-19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8-1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9-1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8-1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7-09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11-30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鄂N26*** | 2024-08-21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監(jiān)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