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9***2 | 2024-12-0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(fā)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