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3T*** | 2024-07-20 |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(guī)定方向行駛的(一年內(nèi)有《處罰條例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) | 3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(jù)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現(xiàn)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