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E77*** | 2024-10-05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的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